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批筹建

最后编辑时间:2024-01-07 07:19:39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筹建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川农商筹〔2023〕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二、你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筹建期间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的监督指导。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责任编辑:管理)